物業違法“治”業主違約 此風不可長!
來源: 江南都市報 | 日期: 2025年09月16日 | 制作: 肖琳琪 | 新聞熱線: 0791-86849110
文/程澤林
廣州某小區物業采用門禁系統公開播報業主欠費事件引發熱議。物業將門禁與欠費提醒功能捆綁,業主出入時便會聽到欠費金額播報。令人震驚的是,即便當地政府已下達整改通知,物業仍堅持使用這一涉嫌違法的方式。
從法律層面看,業主拖欠物業費屬于合同違約,但物業公開播報欠費信息的行為已涉嫌違法。《民法典》與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明確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權益,在特定小區環境下公開播報欠費金額,足以識別到具體個人,
物業公司作為服務提供者,本應率先守法,卻選擇“以違法解決違約”,這種思維模式令人擔憂。物業聲稱這是“溫馨提示”,但任何侵犯公民權益的行為都不能任何理由開脫。
事件折射出部分物業公司服務理念的錯位。仍抱著“管理者”心態,將自身置于與業主對立面。業主拒繳物業費往往事出有因:消防隱患、賬目不透明、服務不到位等。這些問題本應通過改善服務來解決,而非采取違法手段激化矛盾。
其他地區的成功經驗值得借鑒。湖南某小區通過財務公開、及時響應訴求,收繳率達98%;江西某小區推行“物業服務質量評分制”,形成良性互動。這些案例表明,建立在相互尊重、依法辦事基礎上的物業服務關系,才能實現真正共贏。
監管部門應當積極履職,不僅要制止違法行為,更要幫助建立長效機制。建議推廣物業服務質量評估體系,健全業委會培訓制度,搭建平等對話平臺,從源頭化解矛盾。
每個小區都是社會的縮影,物業與業主的關系直接影響社區和諧。在法治框架下,任何一方都不能以違法方式維權。物業應立即停止違法催繳行為,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。
實現從對抗到對話的轉變,需要物業樹立服務意識,業主增強契約精神,監管部門積極作為。只有當各方都在法治軌道內行事,我們的小區才能真正成為和諧美好的家園。
值班編輯:傅藍天
值班審核:周艷華
值班編委:傅愛華